2024-04-27 10:55

参议员提出一项法案,要求收回破产银行高管的利润

参议院银行、住房和城市事务委员会(Senate Banking, Housing and Urban Affairs Committee)的两党参议员星期四提出了一项法案,旨在为倒闭银行的负责人增加另一层责任。

《破产银行高管追回法案》希望解决银行高管从其机构破产中获利的问题,要求联邦监管机构在银行倒闭或破产的情况下,收回高管、董事会成员、控股股东和其他关键决策者最多三年的薪酬。

最近,硅谷银行(Silicon Valley Bank)倒闭,首席执行官格雷格•贝克尔(Greg Becker)出售了约360万美元的硅谷银行股票,有望从这家他所监管的银行即将倒闭中获益。此外,在政府干预关闭该行前几个小时,该行的其他员工还拿到了奖金。

倒闭银行的高管不应该从他们的管理不善中获利,”弗吉尼亚州民主党参议员马克·华纳(Mark Warner)说。他是参议院银行委员会成员。“这项两党立法将允许监管机构追究管理人员对经营银行的财务责任。

目前,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在银行倒闭后收回高管薪酬方面的权力有限。《破产银行高管追回法案》旨在赋予联邦银行监管机构必要的权力,让破产银行的高管为更广泛的银行体系和经济造成的损失负责。

《破产银行高管追回法案》的主要条款包括:

  • FDIC将被授权收回高管在银行破产或FDIC解决方案之前三年内获得的部分或全部薪酬。
  • 追回条款将适用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伙人资产超过100亿美元的银行的控股股东和其他参与决策的高层人士,前提是他们的行为导致了重大财务损失或对银行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 通过追回的资金将直接进入FDIC的存款保险基金(Deposit Insurance Fund),进一步增强其保护储户的资源,并减轻未来银行倒闭的影响。
  • 该法案扩大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法案第204(a)(3)条规定的收回权力《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以涵盖任何由FDIC接管的银行,而不仅仅是那些根据FDIC的有序清算授权进行清算的银行。

这项倡议建立在参议员们3月份提出的《存款法案》和《银行管理责任法案》的基础上,这两项法案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即确保银行高管不被允许从倒闭银行的后果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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